【非法性交】涉與13歲女友非法性交 中六男生認5罪還押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0/06 18:21

最後更新: 2023/10/07 10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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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六男生涉與中一女友非法性交,今於高院承認5項罪名押後判刑。資料圖片

19歲中六男生與同校13歲中一女生相戀,1年內發生5次性交,兩人分手後兩年,女生於讀中三時因情緒低落而自殘,並向社工披露事件。涉案男生其後被捕,今(6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5項非法性交罪。代表律師求情指,兩人真心相愛,未有想及後果,望法庭判刑時考慮予以更生機會而輕判。暫委法官押後案件至11月10日,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後始判刑。

張姓被告現年23歲,承認5項非法性交罪,控罪指他於2019年1月至11月3日期間,與當時13歲的X非法性交,其中4次於被告住所發生,另1次則於牛頭角一停車場後樓梯發生。

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與事主為小情侶關係,兩人真心相愛,拍拖近1年,出於好奇及於感情驅使下發生性交,不涉性剝削或性交易。代表律師續指,案發時兩人處於求學期間,未能了解作為之後果及責任。被告對事件深感後悔,望法庭考慮予以更生機會而輕判。

暫委法官表示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,明言即時判監是無可避免,被告還押至11月10月判刑。

案情指,案發時被告19歲讀中六,13歲事主X讀中一,兩人為同校學生。X於2020年中三時向社工表示不開心,面談期間X透露於中一時與被告相戀,並曾於案發期間發生性行為,而X感到委屈,被告則於2019年7月畢業,兩人於同年11月分手。

X其後因情緒低落及割腕自殘被送院,並向醫生透露事件。X向心理學家透露首次與被告發生性交時並不情願,最後於被告說服下與其發生性交。之後4次性交分別發生於被告住所及停車場後樓梯,被告均沒有使用避孕套,而最後一次發生時為兩人分手之日。

被告於2020年12月被捕,警誡下稱「我曾與X發生性行為,因為當時我們是性侶,而當時我只知道她正就讀中一,她沒有告訴我她的年齡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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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